
根据沪深北交易所安排,除交易所特别说明的个别条款外,修订后的《交易规则》将于2026年7月6日起正式实施。
01
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品种
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适用标的范围将从创业板、科创板股票,扩大至所有A股及交易型开放式基金(ETF)。本次调整旨在更好地契合投资者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需求,有效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长,进一步为中长期资金参与市场提供便利。
需要注意,不同市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间存在差异:
·沪市A股/ETF为每个交易日9:30至11:30、13:00至15:30
· 深市A股/ETF、北证A股均为每个交易日9:15至11:30、13:00至15:30。
02
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调整为10%
沪深交易所对交易规则进行修订,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%调整为10%,与主板其他股票交易机制保持一致。本次调整旨在优化市场定价效率,减少板块内交易机制差异,引导市场理性交易,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03
其他差异化安排
★上交所
上交所拟对基金收盘交易机制进行优化调整,将现行的连续竞价方式改为与沪市股票一致的集合竞价机制,即每个交易日14:57至15: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段,通过集中撮合所有有效申报产生基金收盘价。本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强化基金尾盘定价的效率与稳定性,同时实现沪市股票与基金交易机制的统一。
★深交所
深交所拟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。该制度将通过专业机构持续提供双边买卖报价,有效提升创业板股票投资者结构与交易策略的多元化水平,进一步优化市场定价效率,增强市场整体活力与运行韧性。
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:00至15:30,调整为9:30至11:30、13:00至15:30,与科创板一致。相关调整有利于提升大宗交易成交效率,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,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。
★北交所
优化大宗交易价格参考机制:将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基准,由“前收盘价”调整为“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”,明确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实时成交均价130%与已成交最高价的孰低值,且不得低于实时成交均价70%与已成交最低价的孰高值,防范特殊时段大宗交易价格大幅偏离市价的风险;
设置风险警示股票买入限额:普通投资者当日全账户通过竞价、大宗、盘后固定交易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,累计不得超过20万股(含已申报未成交委托),上市公司回购、5%以上大股东合规增持情形可豁免;
完善交易监管安排:新增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情形,配套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公开机制,强化市场交易秩序监管。
04
适应性修订
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,三家交易所在《交易规则》中均进行了适应性修订,包括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、完善部分规则表述等。
内容来源
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(2026 年修订):
https://www.szse.cn/lawrules/rule/trade/current/t20260424_620190.html
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(2026年修订):
http://www.sse.com.cn/lawandrules/sselawsrules2025/stocks/exchange/c/c_20260424_10816482.shtml
●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(2026年修订):https://www.bse.cn/jygl_list/20002821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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